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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被判刑5年

浏览量:0    发布日期:2014-08-18


 

湖南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被判刑5年


童名谦



新华网北京8月18日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宣判,对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
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:被告人童名谦在担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、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、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临时党组书记、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期间,未正确履行衡阳市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之前、之中,对于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的情况反映,未严格依照选举法和中共湖南省委、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规定进行调查、处理;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省人大代表之后,对于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问题的举报,未依照中共湖南省委、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规定进行立案、调查、处理。童名谦严重不负责任,不正确履行职责,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贿选大面积蔓延,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,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。

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公诉机关指控童名谦犯玩忽职守罪,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、充分,指控的罪名成立。童名谦玩忽职守,情节特别严重,应依法从重惩处;童名谦主动投案自首,认罪、悔罪态度较好,量刑时酌予考虑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部分群众、媒体记者及童名谦的亲属旁听了宣判。

事实+

“好好”先生童名谦

童名谦出生于1958年,长沙人,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中央党校研究生,工学硕士。其履历信息显示,童名谦2012年2月成为衡阳市委书记。2013年1月当选湖南省政协副主席,同时兼任衡阳市委书记。3个月后,他不再兼任衡阳市委书记。

在他最后“出事”的衡阳,短短的一年,给大家留下的印象仅仅只是“平时做人谦和低调”、“报告作得很好”、“不揽权”。

据媒体称,面对无论是湘西泛滥成灾的民间集资,还是邵阳官场乱象,童名谦都选择了回避甚至放纵。他在官场以清流自诩,明哲保身,绝不多事。从他的同事对他的评价可以看出,他是个八面玲珑的“老好人”,他对别人向来都说“好好好”,对正确的也说“好”,对错误的也说“好”,谁都不去得罪﹔谁跟他汇报工作都是“好好好”三个字。落马后被当地官场评价为“是个好人,但不是个好官”。

童名谦中共十八大后首个因“玩忽职守”被双开的省部级高官。

建国以来最大选举弊案

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,衡阳召开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,出席会议的代表527名,从93名代表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76名湖南省人大代表。会议期间,部分候选人为当选湖南省人大代表送钱拉票。会后,该行为被举报。

2013年4月,湖南省纪委成立专案组。6月中旬,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:衡阳破坏选举案共有56名当选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的行为,涉案金额达1.1亿余元人民币,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收受钱物。这是1949年以来公开披露的涉案金额最大、涉及党政官员和人大代表最多的一起选举弊案。

涉嫌贿选的衡阳籍省人大代表,大致分为三类:民营企业家、市直机关干部与国企高层,前者送的是自己的钱,后两类用于送红包的钱款源自所在单位的襄助,“就是为了能让本系统出一个人大代表”。而一般来说,相关代表也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。